安全標志: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標志,由圖形符號、安全色、幾何形狀(邊框)或文字構成。
安全標志是向工作人員警示工作場所或周圍環境的危險狀況,指導人們采取合理行為的標志。安全標志能夠提醒工作人員預防危險,從而避免事故發生;當危險發生時,能夠指示人們盡快逃離,或者指示人們采取正確、有效、得力的措施,對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標志不僅類型要與所警示的內容相吻合,而且設置位置要正確合理,否則就難以真正充分發揮其警示作用。
我國規定的警告標志共有39個,禁止標志共有40個,指令標志共有16個,提示標志共有8個。
補充標志:
補充標志是對前述四種標志的補充說明,以防誤解。
補充標志分為橫寫和豎寫兩種。橫寫的為長方形,寫在標志的下方,可以和標志連在一起,也可以分開;豎寫的寫在標志桿上部。補充標志的顏色:豎寫的,均為白底黑字,橫寫的,用于禁止標志的用紅底白字,用于警告標志的用白底黑字,用帶指令標志的用藍底白字。
警告標志的含義是警告人們可能發生的危險。
警告標志的幾何圖形是黑色的正三角形、黑色符號和黃色背景。
禁止標志的含義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些行動。
禁止標志的幾何圖形是帶斜杠的圓環,其中圓環與斜杠相連,用紅色;圖形符號用黑色,背景用白色。
指令標志的含義是必須遵守。是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指令標志的幾何圖形是圓形,藍色背景,白色圖形符號。
指令標志的幾何圖形是圓形,藍色背景,白色圖形符號。
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標志。提示標志的幾何圖形是方形,綠色背景,白色圖形符號及文字。
//安全標志的設置規范及安裝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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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標志的設置規范
(1)安全標志應設置在與安全有關的明顯地方,并保證人們有足夠的時間注意其所表示的內容。
(2)設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標志應被牢固地安裝,保證其自身不會產生危險,所有的標志均應具有堅實的結構。
(3)當安全標志被置于墻壁或其它現存的結構上時,背景色應與標志上的主色形成對比色。
(4)對于那些所顯示的信息已經無用的安全標志,應立即由設置處卸下,這對于警示特殊的臨時性危險的標志尤其重要,否則會導致觀察者對其它有用標志的忽視與干擾。
(5)多個標志牌在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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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標志的安裝位置
(1) 防止危害性事故的發生。首先要考慮:所有標志的安裝位置都不可存在對人的危害。
(2) 可視性,標志安裝位置的選擇很重要,標志上顯示的信息不僅要正確,而且對所有的觀察者要清晰易讀。
(3)安裝高度。通常標志應安裝于觀察者水平視線稍高一點的位置,但有些情況置于其它水平位置則是適當的。
(4)危險和警告標志。危險和警告標志應設置在危險源前方足夠遠處,以保證觀察者在首次看到標志及注意到此危險時有充足的時間,這一距離隨不同情況而變化。例如,警告不要接觸開關或其它電氣設備的標志,應設置在它們近旁,而大廠區或運輸道路上的標志,應設置于危險區域前方足夠遠的位置,以保證在到達危險區之前就可觀察到此種警告,從而有所準備。
(5)安全標志不應設置于移動物體上,例如門、因為物體位置的任何變化都會造成對標志觀察變得模糊不清。
(6)已安裝好的標志不應被任意移動,除非位置的變化有益于標志的警示作用。
糾結點:
多個安全標志設置時的順序
在日常的安全工作中會遇到一種情況,安全標志的排序問題很多時候都會產生歧義。主要集中于禁止和警告兩種標志應該那個在前。有時候專家檢查也是來回變換。其實,安全標志牌排序問題的歧義主要源于兩個規范性文件:
1.國標《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9.5:多個標志牌在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
2.文件《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第三十條 多個警示標識在一起設置時,應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新標準GB/T 2893.5-2020《圖形符號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第5部分:安全標志使用原則與要求》里面雖然沒有明確提及這個問題,但是小編閱讀全文發現,在所有的標志牌多個一起設置及其他設置的圖樣示意中均 以黃紅順序從上到下、從左到右排列 。和國標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2894-2008)的規定相吻合。
網友釋義:
警告標志就相當于危險源的辨識,告訴大家,這里有哪些主要危險源。
禁止和指令標志是在確定了危險源以后,根據相應危險因素從禁止做哪些和必須做哪些兩個方面來進行了規范,從而實現對危險源的管控。
提示標志主要是指示作用,示意目標的方向。這么,標志的順序也就清楚了。
具體案例
2019年8月6日,深圳寶安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到某塑膠制品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違法行為(一樓生產車間有7個電箱未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經調查取證,寶安區應急管理局于9月29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四萬八千元的行政處罰。
寶安區應急管理局提示:“危險因素”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者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害的各種因素。在存在危險因素的地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是對從業人員知情權的保障,有利于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配電箱存在觸電或短路時產生高溫或火花引發火災等危險隱患,因此應當依照《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設置“當心觸電”的安全警示標志。
—摘自寶安日報
企業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與警示說明
屬于違法行為被罰款近5萬元
你還敢認為它可有可無嗎?
安全警示標志是設在作業現場的第一道防線
能夠提醒工作人員預防危險
從而避免事故發生
當危險發生時
能夠指示人們盡快逃離
或者指示人們采取正確、有效、得力的措施
對危害加以遏制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 2894-2008)第9.5條規定,多個標志在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 ,先上后下地排列。
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
禁止標志
禁止標志是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禁止標志的幾何圖形是帶斜杠的圓環,其中圓環與斜杠相連,用紅色;圖形符號用黑色,背景用白色。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 2894-2008)規定的禁止標志共有40個:禁止吸煙、禁止煙火、禁止帶火種、禁止用水滅火、禁止放置易燃物、禁止堆放、禁止啟動、禁止合閘、禁止轉動、禁止叉車和廠內機動車輛通行、禁止乘人、禁止靠近、禁止入內、禁止推動、禁止停留、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禁止攀登、禁止跳下、禁止伸出窗外、禁止倚靠、禁止坐臥、禁止蹬踏、禁止觸摸、禁止伸入、禁止飲用、禁止拋物、禁止戴手套、禁止穿化纖服、禁止穿帶釘鞋、禁止開啟無線移動通訊設備、禁止攜帶金屬物或手表、禁止佩戴心臟起搏器者靠近、禁止植入金屬材料者靠近、禁止游泳、禁止滑冰、禁止攜帶武器及仿真武器、禁止攜帶托運易燃及易爆物品、禁止攜帶托運有毒物品及有害液體、禁止攜帶托運放射性及磁性物品。
警告標志
警告標志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標志。警告標志的幾何圖形是黑色的正三角形、黑色符號和黃色背景。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 2894-2008)規定的警告標志共有39個:注意安全、當心火災、當心爆炸、當心腐蝕、當心中毒、當心感染、當心觸電、當心電纜、當心自動啟動、當心機械傷人、當心塌方、當心冒頂、當心坑洞、當心落物、當心吊物、當心碰頭、當心擠壓、當心燙傷、當心傷手、當心夾手、當心扎腳、當心有犬、當心弧光、當心高溫表面、當心低溫、當心磁場、當心電離輻射、當心裂變物質、當心激光、當心微波、當心叉車、當心車輛、當心火車、當心墜落、當心障礙、當心跌落、當心滑倒、當心落水、當心縫隙。
指令標志
指令標志是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指令標志的幾何圖形是圓形,藍色背景,白色圖形符號。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 2894-2008)規定的指令標志共有16個:必須戴防護眼鏡、必須佩戴遮光護目鏡、必須戴防塵口罩、必須戴防毒面具、必須戴護耳器、必須戴安全帽、必須戴防護帽、必須系安全帶、必須穿救生衣、必須穿防護服、必須戴防護手套、必須穿防護鞋、必須洗手、必須加鎖、必須接地、必須拔出插頭。
提示標志
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標志。提示標志的幾何圖形是方形,綠色背景,白色圖形符號及文字。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 2894-2008)規定的提示標志共有8個:緊急出口、避險處、應急避難場所、可動火區、擊碎板面、急救點、應急電話、緊急醫療站。
以下這些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警示標志
你都認識嗎?
禁止標志
禁止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
警告標志
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
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標志
指令標志
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
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
提示標志
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
(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標志